【发稿时间 :2024-07-24 阅读次数:】
产权交易[2024]11号
受汝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我中心对汝南县人民法院涉黑车辆1辆及房地产两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有意竞买者请与我中心联系并咨询相关事宜。
一、项目情况
1、处置标的1:(车辆)豫QRF089,奥迪牌FV646ZHCQBG小型轿车1辆,注册日期:2016年04月26日;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车。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处置标的2:(房产)中牟县城西区,东润朗郡小区10号楼2单元2702号房产,房产证号为豫(2017)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001998号,建筑面积为145.03平方米,该10号楼总楼层27层,室内毛坯,水电已铺设,窗户已安装阳光推拉门。
处置标的3:(房产)驻马店市盘龙山路与金雀路交叉口,龙湾世家小区18号楼1单元26层260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5406号,建筑面积为130.7平方米,该18号楼总楼层26层,室内毛坯,塑钢窗,水、电、天然气入户。
2、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及转让标的评估备案情况:
处置资产已经汝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驻马店中亚资产评估事务所资评报字出具评估报告(驻中亚资评报字[2023]第211号),标的1评估价为115000元,标的2评估价为986204元,标的3评估价为797270元。评估结果已备案。
3、拍卖公告期: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3年8月6日17时止。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6日17时止。
四、竞买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
标的1:10000元。(壹万元整)
标的2:60000元。(陆万元整)
标的3:50000元。(伍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必须使用本人银行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转账到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内。不得使用现金或他人账户交纳保证金。否则系统不认可,不能参加网络竞价)。保证金交纳后,需登录系统查询确认,否则无法参与网络竞价。
3、本次网络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络竞价方式及网络竞价时间
1、拍卖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标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2、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竞价规则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交易公告中浏览《汝南县人民法院涉黑资产处置公告》,了解有关信息,从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或打印《网络竞价须知》了解网络竞价的规则要求和标的信息,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
2、有意竞买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中下载《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按照《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会员注册、网上报名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等所有环节的相关操作。竞买人在会员注册、报名等环节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如有虚假,由竞买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注册、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上传或提交相关资料、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成功的竞买人按照本公告、《网络竞价须知》、《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和说明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活动。
八、披露事项
1、(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并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验标的,一经提出受让申请,即视为知晓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支付成交价款。
2、该车辆交易不含原车牌,车辆过户后须重新上牌,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3、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标的展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有意竞买人自行对欲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查。
标的物咨询电 话: 15893979222 周先生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9(公休日除外)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96-2613088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