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2-21 阅读次数:】
2月18日,中牟新区(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工作推进会,旨在贯彻国家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决策部署,强化各监管单位责任意识,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发改委牵头召集,公安局、司法局等17个相关局委积极响应,各派负责人和骨干代表准时参会。
会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新出台的《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各监管单位职责,细化了公共资源监管程序,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监管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的重要性。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本部门监管细则,对各类项目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监管职能。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工作的关切。一是强化主要领导责任制,加强全流程监管;二是把握要求,强化执行力。主动认领任务,梳理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深入开展工作;三是凝聚共识,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监管格局;四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要形成规范的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五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廉洁教育,打造一支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的监管队伍。
此次推进会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为中牟新区(中牟县)提升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水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